紙質合同在簽署過程中容易遭遇內容擅自修改,偽造等風險,隨著電子合同的普及應用,電子合同在防篡改,保障數據存儲安全方面凸顯優勢。那么,電子合同是如何有效防止擅自修改合同的行為。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電子簽名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電子簽名需要滿足識別簽名人身份;認可簽署的內容;合同內容及簽名不能被篡改的條件。簡單來說,一份有效的電子合同具備了“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原文未改、簽名未改”的四要素。
電子合同防篡改的要素之一真實身份。電子合同的簽署不同于紙質合同,通過互聯網線上平臺必然需要保障簽約主體身份的真實性,因此,真實身份校驗是電子合同簽署的前提。平臺通過接入公安、工商對簽約主體的身份進行數據比對,然后再由CA認證機構頒發數字證書,確保了身份的真實,以及使用的電子簽名不可抵賴。
電子合同防篡改的要素之二真實意愿。電子合同在簽署過程中除了要求進行實名認證之外,還要求在簽章前進行意愿認證,即再次確保簽約人的身份是簽名本人或授權進行簽署的。
電子合同防篡改的要素之三原文未改,簽名未改。電子合同簽約平臺會通過區塊鏈、時間戳、哈希、加密傳輸等技術手段,對電子合同簽署過程中簽署主體、合同文件、簽署時間、地點等數據進行存證并保全,確保了電子合同數據不被輕易篡改,而且一旦發生修改行為,立即可以發現并作廢合同的簽署效力。
此外,電子合同簽約平臺還接入了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電子合同數據能夠進行同步存證,并且一旦發生了糾紛,可提供公證及出證服務,降低取證和維權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