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數字化浪潮奔涌的當下,電子勞動合同已然成為企業與員工簽約的熱門新選擇。它宛如一把神奇的鑰匙,輕松打破時空的枷鎖,帶來無與倫比的便捷與高效。
然而,就像陽光之下總有陰影,電子勞動合同在實際應用中,也催生了一系列令人頭疼的糾紛。尤其是對企業來說,一定簽約出現問題,員工離職的時候就可能索要一大筆賠償費用。
這不,某互聯網企業此前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居然沒有得到法院的認可,結果損失好幾萬。究竟怎么回事呢,接下來帶大家看看。
案情始末
在創業熱潮正盛之際,某新興互聯網企業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搶占先機,開啟了全國范圍的大規模招聘,并果斷采用電子勞動合同簽約模式,以圖提升效率。員工小李初入公司時,按照公司指定電子簽約平臺的指引,一步步完成了合同簽署流程,一切看似順風順水。誰能料到,僅僅半年之后因績效獎金問題,小李與公司之間矛盾激化,最終對簿公堂。
在庭審現場風云突變,小李毫不留情地對電子勞動合同的真實性發起沖擊,直言自己當時在手機上操作時,只是機械地按照流程走,壓根沒仔細瞧合同里究竟寫了啥,更讓他心生疑慮的是,那個電子簽名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親手所簽,甚至懷疑公司在背后搞了 “小動作”,偽造了簽名。公司這邊呢,自然是極力辯解,堅稱整個簽約流程嚴謹合規,電子簽名可是經過實名認證的,還有一系列高科技手段保駕護航,絕對真實可靠。
法院迅速介入調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原來,這家新興互聯網企業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的平臺,在實際的操作環節只是簡單地用短信驗證碼核實身份,像人臉識別、指紋識別這類更為嚴謹、精準的生物識別技術,統統不見蹤影。而且,平臺對于電子簽名從生成、保存到驗證的一系列技術細節,記錄得含含糊糊,根本沒辦法確鑿地證明簽名具備獨一無二、不可篡改的特性。
最后法院一錘定音,這份電子勞動合同的真實性由于不具備電子勞動合同的要素,無法視為有效合同。在關乎小李績效獎金爭議的關鍵節點上,不能單純依賴這份合同論斷是非,如公司方面無法提供其它舉證,需按照此前約定給予小李全額發放績效獎金3萬余元。
最終,小李拿到了屬于自己的績效獎金,但對于公司來說,即時期間效力績效不合格,由于沒有按照規范流程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因此需要承擔所有的損失。
那么,一份有效的電子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要素呢?在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的時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下面給大家整理好了,這些尤為關鍵:
1、電子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等。
2、電子勞動合同需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進行簽署,依據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3、電子勞動合同的訂立平臺要具備以下條件:
(1)身份認證:確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身份真實可靠。
(2)電子簽名: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意愿確認:確保合同訂立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數據安全防護: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因此,從上面這些要求可以知道,這家公司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之所以不被法律認可,因為其所使用的平臺沒有滿足簽訂的條件,因此需要承擔損失。
如今,電子勞動合同簽約是很多企業在招聘的時候會選擇的一種簽約方式,但是在選擇第三方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可靠合規的平臺如簽盾等,這些平臺的產品流程嚴格按照《電子簽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對簽署全過程進行數據存證,能保證所簽署的電子合同具備與紙質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只有以這種方式簽訂下來的合同將來才不會產生爭議,讓公司擺脫法律訴訟的漩渦且減少因此產生的訴訟費用等成本。
電子合同簽約如今是越來越大的趨勢,用的好、選對平臺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降本增效收益,因此很多企業都在使用,關鍵是選對如簽盾等靠譜的平臺進行才有簽約保證。還沒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的朋友,要加緊行動起來,不過也要加深對電子合同簽約的了解,這樣你才能既用的省心,也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