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從市場需求還是從政策層面,電子簽名應用的推廣大勢所趨。而其主要的應用場景便是電子合同,相較于一直沿用的紙質合同,大多企業(yè)還存在對電子合同的誤解,以為電子合同就是自制個電子印章,再通過郵件、傳真、社交工具傳輸,進行蓋章就是簽訂了電子合同,實則簽署了一份無效的電子合同,甚至使用自制電子印章是屬于違法行為。
因此,為了謹防不法分子的套路,我們簽訂電子合同時,這兩點常識必知。
1、電子合同不是通過郵件、傳真、聊天工具發(fā)送形式簽署的。
根據商務部發(fā)布的《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guī)范》指出,電子合同訂立系統(tǒng)是指具備締約人身份認證、談判磋商、合同電子簽名、合同存儲與調用等功能以實現在線訂立電子合同及處理的信息系統(tǒng)。明確了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tǒng)簽訂電子合同。
2、自制的電子公章簽訂電子合同是無效的。
根據《電子簽名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者提供認證服務。并且滿足“真實身份”“真實意愿”“原文未改”“簽名未改”條件的可靠電子簽名,才能等同于手寫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
因此,簡單來說,簽訂合法有效的電子合同,一是需要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tǒng),二是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
簽盾電子合同不僅滿足《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符合電子合同訂立系統(tǒng)規(guī)范的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進行簽訂,而且符合《電子簽名法》的要求,在簽訂過程,通過主體認證核驗各方簽署主體身份的真實性,并對接國家權威CA機構發(fā)放數字證書,使其使用的電子簽名合法合規(guī),保障了電子合同簽署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