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字化轉型進程中,合同簽署方式正經歷深刻變革。過去,大家在締結合作的時候,幾乎只能選擇紙質合同簽約,在簽署的時候打印、簽字、審批、蓋章,一系列操作下來非常的麻煩,如果簽署雙方相隔比較遙遠,除了親自趕過去,就只能郵寄合同了,嚴重拉低了簽署的效率。
電子合同簽約的出現,徹底改變了這一情況,全流程線上進行簽約,最快幾分鐘就能完成,效果非常的好。在進行電子合同簽約的時候,經常會出現各種概念,例如“電子合同”、“電子版合同”等等,電子合同與電子版合同雖名稱相似,法律效力卻存在本質差異,企業若混淆概念可能面臨重大法律風險。
接下里,就給大家關于這些名稱相近的概念做一個解釋,以讓大家能有一個更深入的了解。
核心差異解析
電子合同是通過電子簽名技術構建的完整法律協議,其本質特征在于:
1、技術架構:采用數字證書、時間戳等技術確保身份真實性
2、簽署流程:通過人臉識別、U盾等強認證方式確認簽署意愿
3、存證體系:區塊鏈存證形成完整證據鏈,滿足司法舉證要求
而電子版合同通常是紙質合同的數字化掃描件,存在兩大核心風險:
(1)身份存疑:無法驗證簽署人真實身份
(2)易篡改性:掃描件可被PS修改且難以追溯
法律效力判定標準
根據《民法典》第502條,合同生效需滿足三個要件:
1、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電子合同通過可靠電子簽名(如CA認證)可實現:
(1)簽署主體身份鎖定
(2)簽署行為不可抵賴
(3)合同內容防篡改
最高法司法解釋明確,符合《電子簽名法》要求的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電子版合同因缺乏技術保障機制,在糾紛中往往被認定為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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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子簽名法》配套細則的完善,電子合同正在成為企業合規經營的基礎設施。正確區分合同形式,選擇符合法律要求的技術方案,已成為企業風控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