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在一些事情上就給你算計一下,比如買菜缺斤少兩、隔夜菜當新鮮菜來用等等,真的叫人防不勝防。
這種小事情不大,多點生活經驗就可以應付,發生了也不會給我們造成太大的影響,總歸是不舒服就是。但是像我們在其它地方如果遇到這種人,比如在簽約合同等上面,一來簽約合同大家都沒太多經驗,而且如果要故意坑人,如果不仔細發現,很難察覺出來。如果在這上面踩坑的話,可就不得了了。
這不,張某就利用采購合同及清單,騙取他人財務將近300萬元,真的罪大惡極。究竟怎么回事呢?為什么最開始沒有被發現呢?接下來就給大家好好講一講。
案情概述
張某在2021年5月至9月期間,偽造了6家企業、單位的采購合同及清單,以許諾利潤分紅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投資。在此期間,張某共騙得被害人林某、侯某、譚某、曹某的投資款共計人民幣2790700元,事后以歸還本金及利潤的名義返還給被害人林某、侯某共計人民幣708500元,剩余人民幣2082200元被張某用于償還債務及日常消費。
最后,察覺到事情要敗露的時候,張某向公安機關自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
經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偽造采購合同,以合伙投資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張某還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判處刑罰。鑒于張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生活當中,經常會有這樣的人,利用私刻的公章偽造各種合同文件,去騙取他人巨額錢財。由于這種人一般都煞有介事,加上有些身份也本來就是一些公司的中高層,受害人就更容易相信了。加上,在合同文件上想要對印章進行真偽分辨,普通人來說還是太難發現了,如果不找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很容易就受騙。
因此,在過去紙質合同簽約的場景中,很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這種漏洞去斂財,供自己肆意揮霍,給他們造成巨大財務損失。那么,對于我們來說,有沒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有效規避這種情況產生呢?
就針對以上案件來說,在有人給你介紹一些投資項目,為了避免上當,你應當做好充分的調查和判斷。如:
對投資項目進行充分的調查和評估,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和盈利能力。
在簽訂投資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完整的財務和審計報告。
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和風險控制,確保投資資金的安全和回報。
如果在其它的合同簽約場景當中,為了避免上當受騙,我們可以選擇使用電子合同進行簽約,通過第三方平臺來進行文件的簽署,以確保簽署雙方的身份、印章真實有效,這樣如果對方是以個人行為私刻公章等行為,是無法通過平臺的身份驗證,合同簽署上也會更加安全。而且,電子簽名由于以下特點,也可以保障我們的簽約安全。
1、電子章的制作和使用需要依賴先進的電子簽名技術,這些技術能夠確保電子章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2、通過電子簽名技術,可以鎖定簽約主體的真實身份,防止印章被冒用或濫用。
3、電子章的使用過程中還可以進行數字簽名和加密處理,確保電子文檔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防止被篡改或偽造。
4、電子章的申請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規定,有助于防止私刻公章的行為
5、與傳統的公章相比,電子章的使用記錄可以被完整地保存下來,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員、使用目的等信息,這使得在發生糾紛或需要追溯責任時,可以更加方便地查找和提供證據。
隨著電子簽名在各種場合應用逐漸擴大及加深,會受到更多的重視。對于我們普通人員來說,電子合同簽約是一個很好的判斷對方身份、保障簽約真實有效的方式,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簽約平臺如簽盾等,保障你的簽署安全,有效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