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都知道,現在入職簽訂合同的時候,很多公司都會選擇電子合同簽約,也就是所謂的電子勞動合同。簽訂電子勞動合同,本身也不是什么問題,而且在簽訂的時候,很多流程都省去了,不僅辦理入職方便,對于公司來說,更是可以省下不少人力、物力等成本。
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有些事項大家需要知道,否則將來如果跟公司存在勞動爭議,可能對自己不利。以下,就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見的問題,花幾分鐘看完,對大家有好處,說不定什么時候就能用上。
問題一:什么是電子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訂立的勞動合同。
依法訂立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用人單位要確保勞動者可以使用常用設備隨時查看、下載、打印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內容,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問題二:電子勞動合同有儲存期限嗎?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第十四條明確,電子勞動合同的儲存期限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保存期限的規定,即: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問題三:平臺應留存哪些電子合同訂立證據?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要留存訂立和管理電子勞動合同全過程證據,包括身份認證、簽署意愿、電子簽名等,保證電子證據鏈的完整性,確保相關信息可查詢、可調用,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機構查詢和提取電子數據提供便利。
問題四:平臺能否向第三方提供電子勞動合同信息?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第十九條明確,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要建立健全電子勞動合同信息保護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電子勞動合同信息。未經信息主體同意或者法律法規授權,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電子勞動合同查閱、調取等服務。
電子勞動合同如今在用人單位被使用的越來越多,大家在使用的時候也一定要格外注意,不要隨便就簽署。如果關于電子簽約有更多的問題想要溝通,也歡迎咨詢,我們在電子合同簽約領域有著多年的使用經驗,各種電子簽約問題都能給到相應的建議,希望大家能通過交流一同成長進步。